4100余家境内外互联网平台企业首次开始报送涉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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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消息,今年10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印发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相关要求,平台企业将首次向税务总局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和信息。据悉,在平台内广大经营者和从业者的支持与配合下,各平台普遍积极落实《规定》。特别是一些龙头平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涉税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促进MI相关工作顺利开展。迄今为止,已有4100多家国内外合作伙伴平台已报送相关涉税信息,为今后定期报送涉税信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数据显示,截至10月15日,已有6654家国内外平台提交了平台本身的基本信息。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涉税信息报告平台达4100多个,占报告平台总数的60%以上。拼多多、饿了么、滴滴出行等多家头部平台自10月初起开始报送涉税信息。国家税务管理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相关负责人从目前报送的涉税信息来看,各平台一般都能按照《规定》的要求报送。特别是一些国内外领先的平台积极提高报送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发挥了引领作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司和科技发展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各平台企业需在10月31日前完成上述涉税信息首次报送。对于尚未报送的平台企业,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培训、指导和提醒力度,为报送涉税信息提供安全可靠的渠道和便捷高效的服务,并严格执行《昂西税务信息报送》 安全管理主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有效保障数据安全。据了解,部分平台在平台所在地批量非法登记个体工商户,平台内的员工,试图将个人工资和其他收入转换为自营职业收入,以欺骗相关规则,少缴税款或不缴税。一些平台或中介机构甚至怂恿平台内经营者和员工通过分割收入、境外注册等方式改变身份、隐藏收入逃避监管,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涉税申报秩序。对此,《规定》公告中的规则明确指出,通过对平台内经营者和员工进行批量注册、更改店铺唯一识别码等违反规定的方式,指导或协助平台内经营者和员工折算自然收入或分割收入,是严重违法行为。税务部门提醒,依法管理税收是税务部门的法定职责,是税务部门的法定义务纳税人如实申报。对分割收入、改变收入性质、改变主体身份等违法行为将予以追究。税务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持续完善平台规范经济管理制度,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规定》的行为,促进平台持续规范和经济健康发展。发展,促进线上线下公平竞争,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市场建设。返回搜狐查看更多